發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22日
《靈活就業合作伙伴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為云賬戶(天津)共享經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賬戶”)與您在本協議項下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從事自由職業等靈活就業所簽訂的合作協議。
您應充分閱讀、理解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特別是涉及免除或限制云賬戶責任的條款、限制您權利的條款、適用法律和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的條款。請您審慎閱讀,當您點擊勾選或點擊同意或實際使用云賬戶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如您不同意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內容,請您不要勾選或點擊同意本協議或實際使用云賬戶服務。本協議由云賬戶視情況更新,如您不同意部分或全部更新后的內容,您應當停止使用云賬戶服務,否則您繼續使用云賬戶服務的行為將被視為接受更新后的內容。
本協議中有部分斜體、加下劃線的條款,該等條款可能影響您的權益或涉及您的個人信息,請您重點閱讀。
特別聲明:
您知悉并充分理解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規,如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更新,則以變化更新后的法律法規為準。您確認并同意,本協議非勞動協議,不適用我國相關勞動關系的法律規定,您和云賬戶雙方未有建立勞動關系的合意,云賬戶亦不向您承擔勞動法律法規下的任何用人單位責任。
您與云賬戶合作的企業客戶(含關聯方)不存在勞動關系、勞務關系或其他類似勞動人事法律關系,且您不是企業客戶(含關聯方)的法定代表人、股東、董事、監事等人員,否則,云賬戶有權取消您使用云賬戶服務的資格,并有權上報和配合相關國家機關,同時保留追究責任主體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下列詞語應具有以下特定涵義:
1、關聯方:指一方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雙方直接或者間接同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達到25%以上。如果一方通過中間方對另一方間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對中間方持股比例達到25%以上,則其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間方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計算;兩個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親、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撫養、贍養關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業,在判定關聯關系時持股比例合并計算。
2、云賬戶:指與您開展靈活就業服務合作并簽署本合作協議的主體及其關聯方的統稱。
3、云賬戶平臺:指云賬戶開發的App、網站、客戶端或其他網絡服務系統,包括但不限于津智云商商事登記管理系統、云賬戶綜合服務平臺、云賬戶App及云賬戶助手微信小程序。
4、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即本協議中的“您”,是指同意并遵守本協議全部條款及云賬戶發布的其他服務規則,自我雇傭、自我管理、自擔成本、自負盈虧并通過云賬戶平臺合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從事自由職業等靈活就業的個人。
5、收入: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取得的本協議項下的收入,包含根據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如有)。
6、企業客戶:指與云賬戶簽署服務合作協議、開展服務合作(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音視頻制作業務、市場拓展業務等,具體以服務合作協議約定為準)且由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通過云賬戶平臺或企業客戶平臺直接向其提供服務的企業。
7、業務服務費:指由云賬戶向企業客戶提供靈活就業外包服務,云賬戶就該服務向企業客戶收取的費用。
第二條 合作內容
1、基于企業客戶的業務需求,云賬戶向企業客戶提供相關業務服務,現云賬戶擬將該合作業務協同本協議項下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服務。云賬戶通過云賬戶平臺或企業客戶平臺發布服務內容,您根據自身資質及技能選擇同意承接并提供企業客戶所需求的服務。
2、云賬戶基于企業客戶的服務需求和合作業務情況,將不時應企業客戶的要求或業務需要發布與業務相關的政策、規范、服務標準等,包括但不限于服務流程、服務規范、驗收標準、結算標準等(以下統稱為“服務規則”),并通過書面形式告知您,您承諾在提供該業務服務過程中遵守前述服務規則,按時、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如您未遵守服務規則或未能按需求完成業務服務,將影響您獲取收入。
3、如您與云賬戶已開展了事實合作,則雙方對前述事實合作予以追認,前述事實合作同樣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三條 收入的結算及支付
1、云賬戶收到企業客戶支付的業務服務費后,將根據您服務完成情況核算您的收入后支付給您,您連續12個月自互聯網平臺企業取得服務收入(不含增值稅)應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
2、因您提供服務產生的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及附加稅等稅費(如有)由您全部承擔,云賬戶在向您支付收入時,依法扣除您的個人所得稅并且為您代辦申報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并按規定繳納代辦稅費。
3、您確認,如根據現行稅法規則,如您連續12個月自互聯網平臺企業取得服務收入(不含增值稅)超過人民幣500萬元,則您與云賬戶將不再進行本協議項下的合作,您應自行向相關稅務機關清繳您所取得收入所產生的全部稅費,此種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以書面方式解除本協議,各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您保證簽署本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被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滿足所有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法定條件及約定條件,如您不具備前述民事主體資格,則由您或您的監護人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
2、您保證具有完成本協議項下合作內容所需的資質。如果您所承接的合作內容需經相關國家機關許可或以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定方式進行的,您應先行取得相關許可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提供服務,否則您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您應當遵守服務規則,自覺預防事故的發生,并根據項目進度,定期按時完成相應業務內容,同時對為企業客戶提供服務的質量及成果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您個人原因造成您本人、企業客戶或任意第三方損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由您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4、您有權在云賬戶處查詢收入的核算方式,取得收入。非經云賬戶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擅自將本協議項下的合作內容的全部或部分交由他人完成;且您保證在為云賬戶提供服務期間不得開展影響云賬戶本協議項下業務需求的其他活動。
5、您保證在從事本協議項下的合作過程中不得從事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涉嫌傳銷、賭博、暴力、淫穢、恐怖行為、洗錢、偷稅、漏稅、逃稅、非法集資、詐騙、封建迷信、損害英烈名譽、危害國家安全)及其他不符合本協議合作約定的行為,否則云賬戶有權中止向您支付收入或終止本協議。同時,相關國家機關介入調查時,您應當予以協助并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阻撓、拒絕調查。
6、您保證為云賬戶提供服務過程中不違反任何競業禁止(限制)規定/協議、保密協議,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業秘密,如您違反本條約定給云賬戶造成任何損失的,您應當全額賠償。
7、您確認并同意,本協議之簽訂與履行,不代表您與云賬戶建立勞動關系或類似關系,云賬戶不向您承擔勞動法上的任何用人單位責任。除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以外,您無須遵守云賬戶關于員工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時間、考勤休假、績效考核、調崗晉升降級和違紀處分。同時,云賬戶不承擔有關為您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義務,也無須向您支付任何有關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費用。
8、您不得就本協議項下服務相同的內容擅自與企業客戶及其關聯方進行業務合作或者與云賬戶開展本協議以外的其他合作。如因您違反前述約定使得云賬戶遭受實際經濟損失的,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您保證向云賬戶提供的信息均真實、合法、有效,如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云賬戶,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您承擔。您的收款賬戶信息以您或您通過企業客戶提交至云賬戶的信息為準,且您保證該收款賬戶為您本人合法所有。如因您提供信息有誤或變更信息未及時通知云賬戶等導致付款異常的,您應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如果云賬戶收到相關國家機關任何調查請求的,您應協助并如實反映情況。
10、為確保向您提供優質服務,云賬戶可能需短時間中斷服務對云賬戶平臺進行維護和升級,若發生此情形,云賬戶將盡可能在中斷服務前通知您,您理解并同意云賬戶無需向您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云賬戶承諾保障并配合您對自己的個人信息行使以下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訪問權、更正權、刪除權、撤回同意權、可攜帶權和賬戶注銷權等。
12、云賬戶堅持從政治上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對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從法治上推動落實新業態法治建設,基于行業底層邏輯,研究行業發展規律,積極參與各項國家級、省部級重點課題研究,2021年以來連續4年7次中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年度課題,在所有中標單位中,6次是唯一中標民營企業、4次是唯一中標企業,積累豐富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可為您提供多項附加服務,具體適用由云賬戶和企業客戶共同決定:
12.1云賬戶提供能動合規服務,前置審查業務場景合規性。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確認業務真實、為您不同類型經濟活動匹配相應服務方案、協助您依法納稅,避免業務場景產生違法違規風險,云賬戶將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企業客戶、云賬戶和您三方業務開展情況,定期對您與企業客戶間業務場景的合規性進行核驗。如發現風險隱患,云賬戶將根據長期合規工作積累的理論成果及實踐經驗,協助您對業務場景進行針對性整改。
13、 云賬戶將做好您對法律法規的建議收集,通過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在云賬戶設立的基層立法聯系點,及時向立法機關反映相關建議,推動解決行業發展共性問題,以“如我在訴”的意識,在各個環節推進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同時,云賬戶通過官網設立的“違規舉報”窗口接受社會各方監督,針對違法違規合作事項一經查實將及時上報監管部門。
14、如您遇到靈活就業相關法律問題,云賬戶將依托專業力量,免費為您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維權服務,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您可以在云賬戶官網提交相關訴求,具體網址如下:https://www.yunzhanghu.com/social/legal/。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任意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和承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
2、您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服務規則的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地提供該業務服務,如您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前述要求的,您應賠償因此給云賬戶造成的實際損失。
3、如您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服務規則導致業務根本無法完成或您同意為云賬戶提供服務后又明確表示無法按要求提供服務的,視為您違約,并賠償因此給云賬戶造成的實際損失。
4、本協議中約定的您應承擔的賠償等,您應在收到相關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云賬戶,否則云賬戶有權在擬向您支付的收入中扣除。
5、如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違背公序良俗給云賬戶造成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商譽或企業形象損失,云賬戶有權向您主張損害賠償。
6、如云賬戶出現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銷、申請破產、經營異常且不能合理解釋或通過合理方式無法聯系、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取消營業資格,您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且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因政府機關不再授予或調整協議任意一方相應經營資質或權利等,導致本協議部分條款或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遭受該行為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且該事件足以妨礙、影響或延誤任意一方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戰爭、計算機病毒、黑客攻擊或電信機構服務中斷造成的事件。
2、本協議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如在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不可抗力持續30個自然日仍未停止的,雙方可經協商一致終止本協議。此情形下,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并盡力配合對方完成協議終止事宜。
第七條 個人信息保護
1、為了您可以使用云賬戶提供的靈活就業合作服務,向您付款及協助您完成個人所得稅繳納,執行服務驗證、升級服務,改善云賬戶現有服務,您同意并授權云賬戶收集、留存并合法使用您的姓名、手機號碼、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影像、人臉照片及動態面部識別特征、銀行賬號或其他收款賬戶信息、電子郵箱、聯系地址、聯系電話、云賬戶平臺賬號、稅費繳納信息、活動內容及收入信息。
2、您須謹慎保管于云賬戶處注冊時所使用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賬戶信息、身份憑證),因您泄露或提供給他人使用該等信息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擔。
3、為向您提供本協議項下約定服務,您授權并同意云賬戶在下列情形下共享您的個人信息:
3.1與關聯方云賬戶技術(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賬戶技術”)共享:云賬戶將您的姓名、身份證號、收款賬戶信息及聯系方式共享給云賬戶技術,云賬戶技術將您的前述信息通過加密方式生成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識別的信息,共享給其合作機構進行信息核驗。與合作機構共享的信息,僅限用于核實您的身份,以便準確無誤地向您支付收入。
3.2與企業客戶共享:
3.2.1云賬戶將您的姓名、手機號碼、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影像、收入及稅費繳納信息共享給相應有業務需求的企業客戶,與企業客戶共享的信息,僅限用于為您篩選適當的服務內容。
3.2.2您同意并授權,云賬戶將您的個人所得稅扣繳明細、完稅證明、納稅記錄等各類稅費繳納信息共享給相應有業務需求的企業客戶,與企業客戶共享的信息,僅限用于為您篩選適當的服務內容。
3.3與合作伙伴共享:僅為實現本協議目的,云賬戶的某些服務將由合作伙伴提供。云賬戶可能會與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個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
云賬戶的合作伙伴包括:
3.3.1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天津市人社局”)。云賬戶將您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通過加密方式生成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識別的信息,通過天津市信息資源統一開放平臺,調用天津市人社局“人員參保狀態核驗”數據服務接口,經過相應模型運算后,向云賬戶反饋您與企業客戶之間的社保繳費關聯情況(如您曾經在該單位有過參保繳費記錄或正在該單位參保繳費,則返回“是”,如其他情況,則返回“否”)。該反饋結果僅限用于云賬戶查驗您與企業客戶是否有可能存在社保繳費關聯,以便確保您符合云賬戶的服務范圍。
3.3.2天津市公安局。云賬戶將您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通過加密方式生成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識別的信息,共享給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核查后,向云賬戶反饋查驗結果。與天津市公安局共享的信息,僅限用于查詢與您開展合作的企業客戶的合作對象中涉嫌傳銷風險人數和涉嫌非法集資風險人數,以便幫助評估與您開展合作的企業客戶的相關法律風險。
3.3.3天津市民政局。云賬戶將根據天津市民政局的要求,將您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您所屬行業及職業、相關收入信息通過加密方式生成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識別的信息共享給天津市民政局,用于輔助其核驗對應人員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標準,以便幫助其完善公共服務政務職能。
3.3.4 天津市醫保局。云賬戶將您的身份證號碼和職業通過加密方式生成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識別的信息,通過天津市信息資源統一開放平臺,調用天津市醫保局系統數據服務接口,經過相應模型運算后,向云賬戶反饋您與所服務的企業客戶之間的醫保繳費記錄情況(如該企業客戶為您繳納過醫保,則返回“是”,如其他情況,則返回“否”)。該反饋結果僅限用于云賬戶查驗您與企業客戶是否有可能存在醫保繳費情況,以便確保您符合云賬戶的服務范圍。
3.3.5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簡稱“銀聯商務”)。云賬戶將您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手機號碼通過加密方式生成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識別的信息,共享給銀聯商務,銀聯商務將向云賬戶反饋關于您的查驗結果。與銀聯商務共享的信息,僅限用于查詢您的信用評價結果,以便確認云賬戶與您開展合作符合合規要求。
3.3.6其他合作伙伴。云賬戶可能向上述合作伙伴之外的其他合作伙伴以加密方式共享您的某些個人信息,以便其他合作伙伴支持云賬戶為您提供服務,實現本協議目的,例如風險名單數據庫合作方、身份核驗供應商、數字證書認證機構或其他供應商。當因國家合規政策調整等帶來的新要求,以及云賬戶業務發展帶來的新變化,為確保能夠及時順利向您完成服務提供及改善后續服務,云賬戶可能會變更合作伙伴范圍,向現有合作伙伴之外的政府部門、服務機構等新增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個人信息。
云賬戶對共享您個人信息的公司、組織和個人,遵守“非必要不變更”“締結嚴格法律關系”“最小化提供”“必須加密傳輸”等原則,以保障您的隱私安全不會有額外之虞。云賬戶只會共享提供服務所必要的個人信息,并與共享對象簽署嚴格的保密協定或保密條款,要求其按照云賬戶的說明、本協議約定以及其他任何相關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來處理個人信息,并確保您的個人信息僅用于上述條款所限用途,未經您的同意,不得將您的信息另作他用。
第八條 知識產權
1、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在提供服務期間或利用云賬戶或企業客戶提供的條件所產生的一切成果或者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發明、論著、軟件、源代碼、藍圖、結構、說明、開發策略、方法及程序庫等)、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及所有權)均歸屬云賬戶或企業客戶(具體由云賬戶和企業客戶另行確認),根據法律法規應當由您本人享有的權利除外。
2、如果云賬戶或企業客戶以書面形式明確放棄對您提供服務期間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及所有權,您可以自由處置該有關權利,但您同意云賬戶或企業客戶仍保留無償使用的權利。
第九條 保密責任
本協議任意一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所有內容以及協議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相關的法律、商業、合作業務的所有信息進行保密。未經對方允許,均不得向本協議約定之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但前述保密信息已經公開、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來源獲悉或應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本條約定的保密責任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與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協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雙方一致同意提交至實際與您開展合作的云賬戶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1、有效聯系方式
云賬戶為了向您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有權通過您提供的聯系方式(包括您的聯系地址、電子郵箱、聯系電話等)向您發送相關通知,如您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您有義務及時更新有關信息,并保持可被聯系的狀態。
云賬戶將通過您的聯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達相關通知,而此類通知的內容可能對您的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請您務必及時關注。
2、通知的送達
云賬戶通過您提供的聯系方式向您發出通知,其中:以電子方式發出的書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云賬戶平臺中發布公告或通知消息、向您的聯系電話發送手機短信、向您的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及通過客服向您發送通知,通知在發送成功后即視為送達。云賬戶以紙質載體發出的書面通知,如以掛號信、EMS或快遞發出的,簽收即為送達,因您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掛號信、EMS或快遞未能被您實際接收的,掛號信、EMS或快遞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您可以通過您預留的電子郵箱、云賬戶平臺、服務熱線等方式向云賬戶發出通知,您通過前述聯系方式發出的通知視為您本人的意思表示,在發送成功后即視為送達;您以紙質載體發出的書面通知,如以掛號信、EMS或快遞發出的,簽收即為送達,因云賬戶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掛號信、EMS或快遞未能被云賬戶實際接收的,掛號信、EMS或快遞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云賬戶的聯系信息如下:
服務熱線:400-6565-739
電子郵箱:customerservice@yunzhanghu.com
聯系地址:中國天津市濱海高新區華苑科技園天百中心1號樓21-24層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務,并更高效地與您開展合作,在不影響您的實體權利和合法權益、不降低服務品質的情況下,云賬戶可以選擇合適的主體與您開展合作并提供服務,且云賬戶會向您履行選擇該主體的告知義務(告知形式詳見第十一條第2款)。為減少在此過程中給您造成的打擾,本協議在您與任一實際開展合作并提供服務的云賬戶主體之間均適用并有效,雙方無需另行簽署書面協議。如您需要與實際合作的主體分別簽署單獨的書面協議,可以通過云賬戶平臺在線客服或服務熱線聯系云賬戶并提出需求,云賬戶將予配合。與您實際開展合作的云賬戶主體是簽署并履行本協議的法律主體,您可以隨時查看云賬戶客戶端的相關信息,或根據實際合作信息確定與您履約的云賬戶主體。
2、與您開展合作的云賬戶主體可能根據業務調整而發生變更,主體的變更不會影響您在本協議項下的權益。您以任何方式明確同意與變更后的云賬戶主體就合作的活動進行結算,或以其他實際行動表明同意與變更后的云賬戶主體合作的,視為您同意與變更后的云賬戶主體簽署并履行本協議。因業務調整而導致的主體變更,云賬戶會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規的要求,向您履行告知義務,若主體變更導致對您的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發生變更的,云賬戶會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3、為適應業務的迭代與優化,云賬戶可在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等基本原則的情況下更新本協議條款,并在云賬戶平臺、企業客戶平臺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如各平臺協議內容存在差異的,應以云賬戶平臺內公布的協議版本為準)。如您同意所修改的內容,請通過點擊勾選、繼續接受云賬戶付款等方式,或以其他繼續使用云賬戶服務的方式予以確認;如您不同意所修改的內容,請停止使用云賬戶服務。
4、如發生以下任一情形,您有權以本協議第十一條所列的聯系方式通知云賬戶終止本協議:
4.1云賬戶破產或被取消營業資格的;
4.2本協議更新后,您不同意所修改內容并停止使用云賬戶服務的;
4.3您不愿繼續使用云賬戶服務或不愿繼續向企業客戶提供服務的。
5、您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序良俗,云賬戶有權自主判斷您的行為是否違約或違規。發生下列情形時,云賬戶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限制或停止您使用云賬戶服務的資格,情形嚴重的,云賬戶有權以本協議第十條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終止本協議:
5.1云賬戶有合理理由或有證據認定您違反本協議約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嫌傳銷、賭博、暴力、淫穢、恐怖行為、洗錢、偷稅、漏稅、逃稅、非法集資、詐騙、封建迷信、損害英烈名譽、危害國家安全);
5.2云賬戶有合理理由或有證據認定您存在危害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損害國家榮譽或利益、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或發表前述相關言論的;
5.3您嚴重違反該業務政策、服務規則;
5.4云賬戶按照法律規定或有權機關的要求終止向您提供服務的;
5.5其他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十三條 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云賬戶平臺通知、彈窗內容)。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云賬戶(蓋章):云賬戶(天津)共享經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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